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强化督查、筑牢防线,保障建设工程有序安全恢复生产,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组织领导
建设、施工总包、监理单位等组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建设单位牵头参建各方组织全面自查,编制复工复产专项方案,按新区相关规定申请复工复产。工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未列入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白名单的,不应擅自复工。
二、确保人员到岗履职
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复工前必须到岗履职。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岗的,应由同等执业资格人员到岗,并持有企业委托或任命文件。特殊工种人员到岗,人员数量满足施工需求。
三、有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分阶段在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复工复产阶段安全工作重点(5月下旬至6月初)
1、开展复工阶段安全专项检查
施工现场参建单位应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需要进行验收的设施设备主要有:临时用电系统;大型机械设备;各类脚手架架体;高支模支撑体系;临时活动房等。各类设施设备验收后,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强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 (略) 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大型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运行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人员安全带、安全帽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等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台账,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复工。
2、开展复工阶段全员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现场总包单位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总包单位应组织专业分包单位、劳 (略) 有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包括:全员上岗岗前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生产警示专项教育、疫情防控知识专项教育、危大工程作业人员安全交底等。未进行上岗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各项专项教育及安全交底,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二)常态化施工阶段安全工作重点(6月以后)
1、强化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
施工现场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方案交底和安全交底、按方案施工、按方案验收、过程监控等全过程管控,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进提升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性和针对性,结合工程实际, (略) 《关于印发危险 (略) 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 (略) ),规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聚焦施工方案针对现场特殊工艺、特殊环境、 (略) 位等需要特别关注环节的技术计算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
施工现场参建单位应结合季节特点,工程进度,现场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建设单位每周组织参建单位,开展以年度整治重点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和销项两清单制度及相关排查整治台账。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每月带班检查中应进行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并留存相关书面资料。排查治理内容应包含《2022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六项年度重点整治内容:
1)混凝土装配式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中针对构件安装临时固定施工工艺技术和安全保证措施缺失。
2)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不按方案施工。
3)正在施工的作业层临边、洞口防护设置不及时。
4)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包含且不限于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位装置、高度限位和施工升降机的高度极限限位、电缆导架等)定期维护保养并确保装置完好。
5)未按规定购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
6)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参建单位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
四、加强防汛准备和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下,对防汛工作的新要求,抓紧开展防汛专项检查,抓紧落实防汛准备工作。特别加强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准备和转移安置中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要事先制定预案,组织好人员转移点对点交通保障,安排好安置点人员健康查验和现场管理,保障好安置人员基本需求,充分考 (略) 需的各项措施,确保防汛安全和防疫安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5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