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凌云 (略) 受永兴银都 (略) 委托就永兴县马 (略)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作如下答疑:
一、答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1条款类似工程业绩里面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没有要求设计业绩个数,但是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里面要求设计业绩最高分6分,每个3分。前后不一致以谁为准?
答:本项目未将设计业绩作为加分评审因素。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招 标 人:永兴银都 (略)
地 址: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 491 号;
联 系 人:刘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 (略) ;
地 址: (略) 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 系 人:王海云;
电 话: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