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 (略) 省级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塔政函〔2024〕8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 (略) 省级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12-#-04-01-#)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改建游客服务中心、东桥游客综 (略) 、文化传承研学基地、全域旅游数字化中心、修建旅游公厕10座、实施交通提升工程10千米、修建停车场,配备充电桩60套、实 (略) 提升工程10千米、景区内配备智慧化旅游系统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3.#元,基本预备费1298.#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22.2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