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昌信(五莲) (略) 新建年产3万台套高端园林机械装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新建年产3万台套高端园林机械装备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解放路以西、枣庄路以北、滨河路以东 | 五莲县大昌信(五莲) (略) | 山东 (略) | 昌信(五莲) (略) 新建年产3万台套高端园林机械装备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解放路以西、枣庄路以北、滨河路以东,总投资37103.55万元。占地面积98329m2,总建筑面积63187.4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6#研发车间、其他配套设施;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微型挖掘机10000台、微型叉车5000台、劈木机15000台,及配套的打草机等小型园林工程辅助机具30000套。 | (一)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抛光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燃气废气、食堂油烟。 激光切割烟尘经自带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火焰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机器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手工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抛丸粉尘由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喷塑粉尘经回收系统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3#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喷塑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并入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柜+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3#喷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并入DA006排放;4#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4#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6#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m排气筒DA008。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二*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VOCs、二*苯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NMHC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8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二)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东侧解放路污水管网排入 (略) 三厂。 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工段均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厂房;其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再次采用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搬运过程中原材料、产品间碰撞产生的突发性噪声。采取减噪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下脚料、收集粉尘、废滤袋、废焊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喷塑;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漆渣、水帘柜废液、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五)本项目通过对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定期检查,发现物料泄漏立即采取措施对泄漏的物料进行收集处理,并检查下渗情况,从源头和过程中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并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六)项目可能发生主要环境风险为矿物油、漆料所在原料库管理不善引起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项目拟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风险管理,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是可防可控的。 (七)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封场后,严格按标准予以覆土,进行生态恢复。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网络公示、张贴布告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活动。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场所均符合相关要求。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