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
(略) 巫溪县北门山洪沟治理工程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日—**日(5天);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63.com、电话023-*、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巫溪县北门山洪沟治理工程 | (略) 巫溪县北门山洪沟治理工程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 (略) | 主要新建排洪隧洞和防洪护岸;其中本工程新建的排洪隧洞总长为690.00m,包括隧洞进口的挡墙(位于左岸,长9.7m,高4.1m)和挡水坝(位于右岸,长17.73m、高4.1m)、洞身和隧洞出口;在北门沟右岸新建防洪护岸段,采用C20埋石砼挡墙长88.33m,该段河道中心线长87.00m。工程建设后将使巫溪县北门沟河段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 工程总投资1774.26万元,环保投资51.5万元,占总投资的2.9%。 | (1)大气环境: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工程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有加强施工管理、封闭施工、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场地覆盖、车辆冲洗及绿化等。 (2)生产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利用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进出工地车辆、施工设备等清洗产生的废水、砂浆拌合系废水、基坑排水及淤泥干化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内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砂浆拌合系废水及施工机械冲洗等废水收集至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防尘洒水或砂浆拌和,不外排;基坑废水经潜污泵抽排至集水井内沉淀后,由清水泵排出围堰。 (3)声环境: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施工机械的良好运转状态;施工设备,合理布置,使噪声声源远距敏感目标,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错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尽量将施工作业区域远离居住区,避免扰民;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在噪声敏感区进行夜间24小时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在连续施工前4日向相关部门申报,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在续施工作业前1天进行公告。 (4)固体废物: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多余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土石方开挖量主要为排洪隧洞开挖及护岸基础开挖,土石方回填,余方全为隧洞开挖石方,全部运往宁厂镇五溪口打砂场用于打砂利用;工程拆迁1户居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略)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9-*-04-01-* | 采用网上公示、并进行了报告全本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