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 (略) 自然资 (略) 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休宁县永 (略) 休宁县齐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休宁县永 (略) 休宁县东亭溪东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清君,联系电话:0559-*,联系邮箱:*@*q.com
附件:1.方案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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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齐云石料矿方案(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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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亭溪东石料矿方案(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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