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HBCQ-2023-045)
受淮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 (略) 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经营权以网络拍租(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 、拍租标的
本次拍租标的为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经营权(含设备安装、配置时间)。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拍租标的 | 标的位置 | 建筑结构 | 所在 层数 | 建筑面积(㎡) | 承租期限(年) | 评估值(3年期租金总额) | 竞买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1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电信营业厅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三食堂一楼 | 框架 | 1 | 约10 | 3 | * | 30000 | 20000 |
2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移动营业厅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三食堂一楼 | 框架 | 1 | 约10 | 3 | * | 50000 | 20000 |
3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联通营业厅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三食堂一楼 | 框架 | 1 | 约10 | 3 | * | 30000 | 20000 |
4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面包房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三食堂一楼(楼梯下) | 框架 | 1 | 约30 | 3 | * | * | 50000 |
5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 (略) 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738.30 | 3 | * | * | * |
6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理发店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88.56 | 3 | * | 50000 | 20000 |
7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眼镜店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73.42 | 3 | * | 40000 | 20000 |
8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电信营业厅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43.92 | 3 | * | 20000 | 20000 |
9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移动营业厅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43.92 | 3 | * | 20000 | 20000 |
10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联通营业厅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43.92 | 3 | * | 20000 | 20000 |
11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二期洗衣房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65 | 3 | * | 50000 | 20000 |
12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二期理发店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一期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北楼一楼 | 框架 | 1 | 约49 | 3 | * | 20000 | 20000 |
合计 | * | * | *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淮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外租赁经营。
三、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略) 金和房地产 (略) 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书【皖金和估字[2023]077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滨湖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经营权(含设备安装、配置时间)评估价值为3年期租金总额*元,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1号标的须为电信服务授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2号标的须为移动服务授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3号标的须为联通服务授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4号标的须为西点专业经营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5号标的须为商贸经营的企业法人,有不少于3家正在经营,且每家面积不低于500㎡ (略) ;6号标的须为专业理发(美发)的企业法人;7号标的须为从事专业眼镜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8号标的须为须为电信服务授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9号标的须为为移动服务授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10号标的须为联通服务授权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11号标的须为从事专业洗涤服务的企业法人;12号标的须为专业理发(美发)的企业法人。以上标的均不接受各种形式的联合体。
(二)承租方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劳务、安全等法律和民事责任。
(三)承租方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转包;其中5号标的 (略) (日用品)范围以外的其它业务,包括文印、通信服务、日用品维修、食品加工制作、眼镜、理发、洗衣、洗鞋等; 6、12号标的均须依法依规经营理发、美容(不含医疗美容);11号标的可向学生供应洗涤液、洗衣粉、肥皂、衣领净等。
(四)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承担出租方安排的疫情防控、勤工俭学、扶贫济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11号标的,洗衣机、烘干机、甩干机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租、水电费和履约保证金。
(1)房租缴纳。第一年房租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二年、第三年房租为第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10日内缴纳,承租方因违约或因违规提前解除合同,房租不退;
(2)水电费。出租方提供水电接口,并安装水电计量器具, (略) 供价收取,承租方一个季度缴纳一次,租期最后一个季度,在履约保证金退还前缴纳;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六)1-3、8-10号标的,承租方须遵守《淮北师范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4-7、11-12号标的,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顾客出售自制预充值卡(券)。
(七)拍租标的承租期限为三年,本次拍租标的金额为三年期租金总额。
(八)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卖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我公司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拍租标的,按现状由出租方负责,拍卖人协助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款。承租方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方应及时予以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十)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租赁房屋用途的要求,不得对租赁房屋结构进行改变,不得破坏、损毁已有设备设施。如需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装修应做到美观、大方、耐用、规范,水电管道不得随意敷设。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其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配备的员工,应报出租方备案。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物业管理、一卡通维护等相关费用。
(十三)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四)《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或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乱涨价、停止服务,以及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导致重大舆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5号标的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出租方亦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五)《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租赁期内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以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十六)承租方竞得标的后须向委托人淮北师范大学交纳租房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于承租方。
(十七)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淮北师范大学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九)承租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至出租方账户(账户名称:淮北师范大学;账号:*;开户行:中行淮北东区支行),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498;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现场勘察):2023年8月13日—2023年8月14日,两天集中勘察
(二)答疑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在 (略) 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租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下午16:00止,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拍租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
(三)拍租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厅(中拍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8月14日下午16:00前持下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室办理有关手续:
1、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号标的、2号标的、3号标的、8号标的、9号标的、10号标的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需要提供所代理通信运营商出具的授权书;5号标的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需要提供不少于3家正在经营,且每家面积不低于500㎡ (略) 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承诺书(见附件)等,经委托方审核出具资格确认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经审核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交纳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498;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九、联系人
淮北师范大学 刘老师 0561-*
(略) 张经理*
十、联系地址
(略) 东山路100号
(略) 相山区濉河花园东区58幢701室
淮北师范大学
(略)
2023年8月3日
0天0小时12分0秒
0天16小时36分0秒
- 交易公告提交淮北师范大学提交2023-08-02 15:450天0小时12分0秒
- 交易管理科确认通过2023-08-02 16:070天0小时22分0秒
- 中心发布通过2023-08-03 08:210天16小时14分0秒
附件:附件9: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5号标的).doc 附件:附件2、竞买人登记表(公共资源).doc 附件: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附件8:承诺书(5号标的).doc 附件:附件6:网络竞价程序.doc 附件:附件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doc 附件:附件7:房屋租赁合同.docx 附件:附件1:须知及规定.docx.doc 附件:附件4: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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