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研发实验室(三)项目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5号 | 美药星(南京) (略) | 江苏 (略) | 美药星(南京) (略) 拟投资*元利用现有研发区域(5号楼1层研发实验室1),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新采购部分设备,使用玻璃反应釜、过滤器、真空干燥箱、旋转蒸发仪等研发设备,进行医药类化学药品的工艺技术研发。 |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C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弃 (略) (略) 纳入新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C标准后排入兴武大沟,最终汇入长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本项目研发废气通过实验装置挥发区设置的万向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研发实验室1现有的废气净化装置(碱喷淋+汽水分离+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XG-FQ-071)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被收集的研发废气。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真空干燥箱、污水站新增各类泵等,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无纺布鞋套、帽子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外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有机溶剂、反应残渣、废试剂瓶、废手套、废抹布、废硅胶管(含废滤膜)、过期失效药品、过期失效试剂、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