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投资655.62万元,在太子河付家电站尾水渠口(即泥塔电站蓄水区末端)-后崴子拦河坝段进行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7月25日委托辽宁中辉 (略) 进行《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于2022年1月24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3年7月,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辽宁隆昇 (略) 进行《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编制。
2023年7月建设单位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建设单位委托辽宁隆昇 (略) 承担该项目的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辽宁隆昇 (略) 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表对“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中的环保手续、项目建成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验收,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08月04日至08月06日, (略) (略)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污染源监测,出具《检测报告》(LEDH*)。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根据《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附件2: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3: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