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脑涨落图仪等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1: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广电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脑涨落图仪等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9 09:30:00,更正为:2023-12-2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19 09:30:00,更正为:2023-12-27 10:00:00。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采购包7:标的名称:胎儿监护仪”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原参数“2.外观:胎心及宫缩监测均为无线探头”现更正为:“★2.外观:胎心及宫缩监测均为无线探头”。
2.原参数“4.机器均配备双胎胎心探头”现更正为:“★4.机器均配备双胎胎心探头”。
3.原参数“6.配备胎监仪推车+固定上墙配套设施,有配套耦合剂存放位置”现更正为:“★6.配备胎监仪推车+固定上墙配套设施,有配套耦合剂存放位置”。
4.原参数“7.有储电功能,能保证在未连接电源或突然停电时仪器依然能正常使用”现更正为:“★7.有储电功能,能保证在未连接电源或突然停电时仪器依然能正常使用,电池支持仪器使用时间大于5小时±2小时”。
5.新增参数“9.可判读胎监结果、▲10.无线探头感应范围在7米±2米范围、▲11.无线探头能自动充电,脱机使用时间大于5小时±2小时”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中“采购包7”的“技术参数”:
1、投标人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是指:未标注“▲”和“★”的技术参数条款,共计30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54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条款以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最小级编号为一条。
现更正为:
1、投标人针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是指:未标注“▲”和“★”的技术参数条款,共计27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43.2分。2、投标人针对“▲”技术参数条款(共计2条)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条款的总数量)×10.8分。3、标注“★”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有负偏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条款以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最小级编号为一条。针对“▲”技术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参数证明复印件或产品官网参数证明截图等),但如果“▲”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监督: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广电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梅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