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创建农村公路质量提升示范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6: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创建农村公路质量提升示范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现变更为: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987.67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567.6863万元。
(1) 勘测设计费率的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中工程建安费的 1.8%(含1.8%) ,超过该费率视为无效投标;
(2) 施工投标报价以工程建安费(含建筑工程费、管材、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施工临时工程费及其他应计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报下浮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5% ,超过该费率视为无效投标。
注:
1.本工程勘测设计费=初步设计中工程建安费×设计中标费率。
2.最终工程施工费结算价=审定的工程建安费×(1-中标下浮率),且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批复概算中工程建安费。
3.费用支付分为勘测设计费、施工费两部分,设计的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须达到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图纸要求。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说明”中勘测设计费率的最高限价现变更为:
勘测设计费率的最高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中工程建安费的 1.8%(含1.8%) ,超过该费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中第4条现变更为:以联合体招标协议书为准,明确牵头人名称。
以上变更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涉及此部分内容的描述均以此变更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源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吴站长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科鑫 (略)
联 系 人:荀鹏、牟叶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