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9 文章来源: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和沐槟榔初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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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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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和沐槟榔初加工项目 | |
海南 (略) " | |
海南省定安县富文镇白鹤村委会白鹤村 | |
海南纳川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545m2,沿进入白鹤村村道两侧分为2个地块(地块一、地块二),总建筑面积为5700m2,主要建设烘干车间(包括白果烘干间、黑果熏烤间)、分拣打包间、仓库、冷库、锅炉房、办公生活区等,配套相关环保设施。 | |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各项污染物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槟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槟榔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意见相关要求。 | |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三区三线”图,本项目所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及生态保护红线;根据2022年定安县土地利用现状,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根据《定安县富文镇白鹤村村庄规划(2021-2035)》,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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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12.908t/a | |
废气: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经低氮燃烧后高空排放(DA001);熏烤炉自带废气治理装置,共计153台(废气治理工艺为:水洗除尘、尘雾拦截、活性炭过滤棉及高压静电除尘),每51个熏烤炉经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污水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煮果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槟榔园浇灌;废气处理产生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焦油/木醋液及其他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大气环境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2021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区域SO2、NO2、PM10、PM2.5、CO和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对项目区域苯并【a】芘、NH3、H2S、臭气浓度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为项目下风向白鹤村,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水环境 项目西侧310m处为白鹤沟,根据现状监测白鹤沟监测指标中TP超标,其他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使用地下水水质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项目消纳地土壤监测中砷、汞、镉、铅、铬、镍、锌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中其他地类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中果园地类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 | |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属于简单分析,通过对天然气输送管、危废暂存间加强巡查、规范操作等措施及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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