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工程治理 (略) 界处,终点为陈家庄,去除中间珠窝水库和落坡岭水库库区长度。
公示时间:2024-02-29至2024-03-06
受理时间:2024-02-29
项目概况:(1)河道平整工程:冲毁围墙挡墙、建筑及植物垃圾的清理、河形整理、河槽平整及淤积滩地清理等,恢复纵向连通性,涉及河段长度约45km。(2)边坡防护工程:水边陡坡防护25km、滩边浆砌石防护11km;岸线防护5.2km。(3)现状跌水结构全部拆除,共46座,拆除长度约2.8km、并进行抛石防护。(4)结合土地征拆,对现状裸露滩地进行灌木地被的覆绿,边界处设灌木植物隔离带,覆绿面积约77hm2。(5)村庄防护工程:按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4处村庄进行设防。(6)运行维护场地及设施工程:现地管理站2处(原位改造)。(7)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建立集图像、语音传输的综合性自动化监控平台及工程管理平台。
行政相对人名称:永 (略)
联系人:陈驰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安小区12号楼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