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略) “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京科联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调动企业参与、聚焦拓展数字技术在科学普及工作中应用,通过提升科技创新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现征集2023年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方向
1、鼓励建设面向科学普及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发挥区域传统产业应用示范,包括科技数字资源管理、智能创作、设计制作一站式服务、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成果在科学普及中的转化,提升行业科普公益服务力。
2、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影视出版、科技文化旅游、科技在文化艺术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发,形成科技文化新产品、新工艺,提升行业专业技术创新力,带动区域公众科学素质提升。
3、围绕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科技+文化”新地标数字经济新高地,博物馆群建设、中轴线申遗保护等重点科技文化项目需求。
4、永定河文化带建设。挖掘永定河、卢沟桥、长辛店历史文化元素,打造科技文化示范基地。推动AI、5G+8K、VR/AR/MR/XR等适用技术创新应用,形成可视化呈现、互动性传播、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传统科技文化创新传承。
所征集的项目我局将进行遴选, (略) 科委推荐, (略) 级科普项目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丰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地方高校、 (略) 所、社会团体等。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5、申报单位按照申请的科普项目经费匹配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不得低于1:1的匹配数额。
6、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1、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将电子版《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发送至:*@*ttp://**.cn,邮件标题格式:申报单位名称+科普储备项目,附件命名格式:申报单位名称+实施方案。
3、纸质版材料待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送,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联系人:贾月云、王立臣;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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