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略) 新开城建 (略) | |||||||
项目名称 | 东润首府家园东区7幢401室住宅房产出售 | ||||||
项目编号 | *03 | ||||||
转(出)让方 | (略) 新开城建 (略) | ||||||
转(出)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 (略) (略)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4年9月18日15时 |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二、预展地点:东润首府家园东区7幢401室 | |||||||
转(出)让形式 | 一、本次转(出)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东润首府家园东区7幢401室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98.05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 88.23平方米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1.65平方米 | 使用期限 | 2081.01.01 | ||||
权利性质 | 出让/拆迁安置房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所在层数 | 4层 | ||||
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
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无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它情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济川房地产土地 (略)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本次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 |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及需缴纳费用清单后次日起5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公证费、成交价款等),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转让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合同签订期限 要求 | 一、《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出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交易双方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 (略) (略) 申请退还保证金及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 (略) (略) 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四、本项目由 (略) 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文件,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1000元。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 (略) 络竞价。否则出让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须在竞 (略) (略)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云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略) 济川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23-* | ||||||
联系地址 | (略) 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 | ||||||
报名端口 |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