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杜峪河防洪及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华阴市杜峪河防洪及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略) 至长涧河口段和杜峪河峪口至G30连霍高速段,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略) 至长涧河口段堤防工程:新建堤防左、右岸共计1348m,拆除重建米,拆除重建堤防969m, (略) 面7299m2;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全长1.2km,总面积 *** m2,包括给排水系统,铺装场地、生态绿化、河床植草等工程,并购置公用系统、标示系统、监控系统、电气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杜峪河河口至G30连霍高速段堤防工程:峪口~310国道段新建固床潜坝5座, (略) 面2763m2,岸坡加固3273m,基础加固274m;310国道段至G30连霍高速段新建堤防左、右岸共计1122m,新建固床潜坝2座,拆除重建堤防129m, (略) 面3941m2;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滨水休闲区,长1.83km,总面积 *** m2, (略) 提升、铺装场地、生态绿化、堤顶绿化、河床植草等工程,并购置公用系统、标示系统、监控系统、电气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文化展示区,长0.62km,总面积 *** m2,包括铺装场地、生态绿化、河床植草等并购置公用系统、标示系统、监控系统、电气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二、报告书查阅方式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 *** 提取码:0zxs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环保监测大厦11层(联系电话:029- *** )
三、征收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郭股长 电话:0913- ***
评价单位:陕西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 ***
邮箱: @@@ q.com
(略)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