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泾源县新旗村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暨文旅服务新业态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泾文旅广〔2024〕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促进“三农”发展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深入挖掘用好新旗村四季游优势资源,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努力让农村更美、农业更强、农民更富,该项目将改善新旗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利用娅豪滑雪场的优势旅游资源,促进周边乡村旅游发展增收及我县全域旅游发展,原则上同意《泾源县新旗村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暨文旅服务新业态提升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9-*-22-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文化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 (略) 场地750平方米,其他场地建3750平 (略) 修复等。
2、新建文化演艺场景500平方米,文化旅游休闲 (略) 540平方米等。
3、照明灯具20盏及其他照明系统,标识牌10套,文化造型墙119米。
4、新建移动厕所1座,成品玻璃钢化粪池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水、暖、电、门头、遮阳伞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33.*元。
资金来源:跨省域补充资金*元, (略) 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33.*元。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资金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 (略)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