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 (略) 县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渔沟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各村、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督导。镇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每季度或每半年对每个村开展一次督导,以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导重点,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各村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对发现的镇村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以及整改不力等情况,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压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属地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各村、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要认真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灵璧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灵璧县“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各行业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略) 县统一部署,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餐饮负责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养老机构、医院、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小加工”作坊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含农民自建房和施工队)和吊车、挖掘机、农业生产大型机械等驾驶作业人员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属地和行业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镇内全行业推广、学。发动村、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略) 场秩序。严格燃气经营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9.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深化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0. (略) 交通专项治理。 (略) 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 (略)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 (略) 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十个一律”,加强二、三、四轮电动车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1.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 (略) 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 (略) 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2.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4.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5.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6.完善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灵璧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9.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略) 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2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1.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学,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31. (略) 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编制印发渔沟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启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 (略) 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有关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镇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协调推动本辖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实施。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灵璧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其中:宣传办牵头负责各类校园、校车、体育场馆和设施、校园周边等安全,民政所牵头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环保站牵头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自规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居民小区、城市供水等安全,执法大队 (略) 基础设施和燃气安全,派出所牵 (略) 交通、消防安全,农经站牵头负责农业、农机安全,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文广站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计生办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安委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市监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林业站牵头负责林业安全,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粮油储备、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安全、邮政快递业安全。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完善法规制度。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推荐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 (略) ,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镇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镇委报告;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