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谷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固镇县肉鸡产业化标准化商品鸡场建设项目(9、39、40号鸡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固镇县肉鸡产业化标准化商品鸡场建设项目(9、39、40号鸡场)
项目地点: (略) 固镇县新马桥镇卢渡村
安徽 (略) 拟投资36000万元,在固镇县新马桥、连城、刘集、杨庙、湖沟、任桥、城关镇等地建设“固镇县肉鸡产业化标准化商品鸡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20日经固镇县发展改革委员会【2015】241号文件批准备案,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养殖3050万只商品鸡的养殖能力。固镇县环保局于2018年10月19日出具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固环罚字[2018]016号),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企业对项目进行停产整顿,并于2018年12月缴纳罚款,积极配合履行环保手续。安徽 (略) 于2020年10月委托四川锦绣 (略) 编制完成了《安徽 (略) 固镇县肉鸡产业化标准化商品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2月29日, (略)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固环许[2020]91号《关于安徽 (略) 固镇县肉鸡产业化标准化商品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安徽 (略) 总占地面积1290亩(用地性质为流转用地),建筑面积45.591万平方米,计划建设标准化商品鸡场30个,安装自动化养殖设备30组套及养殖辅助设施。该项目共设置24个分厂(6、36、38号鸡场为一个厂区,9、39、40号鸡场为一个厂区,13、14号鸡场为一个厂区,22、23号鸡场为一个厂区),各厂分为养殖区、种植区、生活办公区三大功能区。养殖区建设标准化育肥鸡舍和隔离舍,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生活办公区建设办公生活用房和仓库等,办公生活用房内设置办公室、员工食堂及宿舍等;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栏生3050万只肉鸡的规模。
固镇县阳光禽业专业合作社为安徽 (略) 9、39、40号鸡场,本次仅对固镇县阳光禽业专业合作社(9、39、40号鸡场)规模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工程进行验收。
固镇县阳光禽业专业合作社(9、39、40号鸡场) (略) (略) 固镇县新马桥镇卢渡村,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111.8亩,共有14栋鸡舍,存栏能力60万只,年出栏量约为360万只,工作制度: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40天,年工作时数为5760小时。 固镇县阳光禽业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3月2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首次登记,于2023年07月11日进行变更登记,编号为*43W001W,有效期限为2023年07月11日至2028年07月10日。
公示内容:安徽谷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固镇县肉鸡产业化标准化商品鸡场建设项目(9、39、40号鸡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20日
联系方式:*(田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