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C(略) |
项目名称: | 玉 (略) 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机动车车辆整体转让 |
标的名称: | 玉 (略) 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机动车车辆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3.(略)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1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25 |
项目简介: | 玉 (略) 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报废机动车车辆整体转让 |
|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 (略) 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华信评报[2024]第076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车辆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需要解体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在转让方监督下在合法指定场所对车辆毁形、拆解、解体(发动机拆解破碎、车架切割等),受让方必须对报废机动车出具一车一报废证明,并到交管部门办理好相关报废注销手续,杜绝报废车再次流入社会。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需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及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标的搬运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拍卖成功后20天内解体并搬运完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另行协商),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略) 置标的,已收取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6.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报废车辆所公示的数量仅供受让方参考,届时不论品质是否变质或实际数量是否有损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或成交总价,拍卖方、转让方均不承担标的物数量、完整性等任何担保责任。? |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成交价款交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可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咨询地址: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 联系电话:0793-(略) (略)(张) (略)(张) 9.【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号:(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时 拍卖地点: (略)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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