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PMC(YQ)-*...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B4监测站房改造等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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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B4监测站房改造等零星基建项目 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为下属单位上海 (略) 就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B4监测站房改造等零星基建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和上海 (略) 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YQ)-*-011 2.项目内容: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B4监测站房改造等零星基建项目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企业专业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料;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1)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2)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专业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料;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19、2020、2021年的合同复印件);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含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证书及人员社保或劳务合同证明)。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地址: (略) 崇明区长兴 (略) 3800弄4号门 联系 人:魏海芳 报名邮箱:*@*pmc.com 备案邮箱:*@*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传真:021-*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 (略) 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1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pmc.com和*@*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 (略) 开户银行: (略) 崇明县长兴支行 税 号: *75E 帐 号:*66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 (略) 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振华港机重工: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的投标上海振华重工振华港机重工B4监测站房改造等零星基建项目(招标编号:ZPMC(YQ)-*-011),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 (略) 招标地址: (略) 崇明区长兴 (略) 3800弄4号门 联系人:魏海芳 电话: 021-*-* 电子邮件:*@*pmc.com 开户银行: (略) 崇明县长兴支行 账号:*66 中国交建项目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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