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修复提升项目
营山县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修复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修复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投资〔2024〕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投资〔2024〕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永安大道、 (略) 、 (略) 、芙蓉大道、 (略) 、 (略) 、芙蓉东一段、芙蓉西一段、芙蓉东三段、 (略) 、 (略) 、 (略) (略) 。
2.2规模及投资额:(1)规模:修复整治老旧小区周边、 (略) 政闲置地块24.*余平方米。其中,整理绿化用地18.*余平方米(新栽补植各类乔本5000余株,栽植灌木、灌木球约*平方米,铺种草皮、麦冬12.*余平方米);建设人行道及广场5.*余平方米等。(2)投资额:该项目匡算总投资*元。
2.3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1个总投资不低于*元的风景园林类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园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27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 (略) 入口-> (略) ->南充交易系统- (略) 、或登录《 (略) 》(http://**)->电子招标-> (略) (略) 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5.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16日 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四川省)(网址:http://**)-> (略) 入口-> (略) ->南充交易系统- (略) 、或登录《 (略) 》(http://**)->电子招标-> (略) (略) 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 (略) 营山县北坝横街21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 (略) 地 址: (略) 金 (略) 88号6号门7051-7060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群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7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