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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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东营风电装备测试认证创新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 (略) |
建设单位: | 东营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至 2024年9月2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 (略) ,占地面积*.8平方米(永久占地*.8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风机测试机位12个,单机位可满足最大20MW整机开展设计验证、型式认证、高地电压穿越等测试项目;同时建设3条35k (略) ,总长度约25.12km,均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22k (略) ,不设置单独储能设施,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另行评价。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的治理,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措施;施工过程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等。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及运输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营运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维护,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由第三方机构统一收集,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现场不设固废暂存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