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略)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次审核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名称:山东 (略)
2、法人代表:杨国杰
3、企业所在地: (略) 邹平县城北
二、2023年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
无
三、排污许可证信息
1.废气:山东 (略) 有组织排放口共计15个,其中主要排放口5个,一般排放口10个,主要排放口分别为DA003焦侧地面站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30mg/m3、颗粒物10mg/m3),DA004机侧地面站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苯并芘,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50mg/m3、颗粒物10mg/m3、苯并芘0.0003mg/m3),DA005焦炉烟囱,主要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30mg/m3、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100mg/m3),DA009干熄焦环境除尘,主要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50mg/m3、颗粒物10mg/m3),DA013制酸焚烧炉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氮氧化物,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污染物硫酸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硫酸雾5mg/m3)。
一般排放口分别为DA006粉碎除尘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mg/m3),DA007焦仓除尘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mg/m3),DA008卸煤转运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mg/m3),DA010管式炉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100mg/m3),DA011管式炉排放口2,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100mg/m3),DA012硫氨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氨气,污染物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颗粒物10mg/m3、氨气10mg/m3), (略) 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60mg/m3),DA015蒸氨VOC治理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60mg/m3),DA016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60mg/m3),DA01 (略) 理VOC排放口,主要排放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氨气、臭气浓度、苯系物、酚类、硫化氢,污染物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100mg/m3、氨气20mg/m3、臭气浓度800、苯系物10mg/m3、酚类8mg/m3、硫化氢3mg/m3)。
无组织废气分为厂界无组织废气和焦炉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氰化氢、氮氧化物、苯、颗粒物、酚类、氨气、硫化氢、苯并芘、二氧化硫,污染物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氰化氢0.024mg/m3、氮氧化物0.25mg/m3、苯0.1mg/m3、颗粒物1.0mg/m3、酚类0.02mg/m3、氨气0.2mg/m3、硫化氢0.01mg/m3、苯并芘0.(略)mg/m3、二氧化硫0.5mg/m3),焦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苯并芘、氨气、颗粒物、苯可溶物、硫化氢,污染物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为(苯并芘0.0025mg/m3、氨气2.0mg/m3、颗粒物2.5mg/m3、苯可溶物0.6mg/m3、硫化氢0.1mg/m3)。
2.废水:主要包括焦炉产生的焦炉水封废水,化产车间产生的煤气水封水、蒸氨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水排污水等。
企业设置两个排放口,其中DW007为雨水排放口,DW002为间接废水排放口,废水中总氨、挥发酚、悬浮物、石油类、PH、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的要求。
废水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 污染物种类 | 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执行标准 |
废水 | 悬浮物 | 70mg/L | 10mg/L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 |
总氮(以N计) | 50mg/L | 15mg/L | ||
pH值 | 6-9 | 6-9 | ||
石油类 | 2.5mg/L | 1mg/L | ||
多环芳烃 | 0.05mg/L | 0.05mg/L | ||
化学需氧量 | 150mg/L | 50mg/L | ||
苯并芘 | 0.(略)mg/L | 0.(略)mg/L | ||
总磷(以P计) | 3mg/L | 0.5mg/L | ||
苯 | 0.1mg/L | 0.1mg/L | ||
硫化物 | 0.5mg/L | 0.5mg/L | ||
氰化物 | 0.2mg/L | 0.2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mg/L | 10mg/L | ||
氨氮(NH3-N) | 25mg/L | 5mg/L | ||
挥发酚 | 0.3mg/L | 0.3mg/L |
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
固体废物具体情况
序号 | 固体废物类别 | 固体废物名称 | 代码 | 去向 |
1 | 危险废物 | 废油漆桶 | (略)-49 | (略) 置,自行贮存 |
2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滤芯、废试剂瓶 | (略)-49 | (略) 置,自行贮存 |
3 | 危险废物 | (略) 理污泥(不包括废 (略) 理污泥) | (略)-11 | 自作为原料配煤,随产随用不暂存 |
4 | 危险废物 | 焦油和焦油渣 | (略)-11 | 作为原料配煤,随产随用 |
5 | 危险废物 | 煤气除酸净化产生的酸焦 油 | (略)-11 | 酸焦油渣,随产随用不进行贮存 |
6 | 危险废物 | 废水池残渣 | (略)-11 | 焦粉,偶尔产生,随产随用 |
7 | 危险废物 | 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 (略)-08 | 废矿物油 |
8 | 危险废物 | 脱硫废液 | (略)-11 | 焚烧制酸,制酸工序作为原料,管道运输,产生装置暂存 |
9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略)-49 | 自行利用 |
10 | 危险废物 | 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 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 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 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 釜底残余物 | (略)-11 | (略) 置 |
11 | 危险废物 |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 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 (略)-08 | (略) 置,自行贮存 |
12 | 危险废物 | 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 (略)-13 | (略) 置,自行贮存 |
13 | 危险废物 | 炼焦过程中蒸氨塔残渣和洗油再生残渣 | (略)-11 | 蒸氨残渣,随产随用不进行 贮存 |
1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SW59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般固废垃圾 |
15 | 危险废物 | 炼焦过程中蒸氨塔残渣和洗油再生残渣 | (略)-11 | 焦油作为原料给下游企业进行深加工,贮存设施为焦油罐。 |
1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粉煤灰 | SW02 | 自行利用 |
1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污泥 | SW07 | 自行贮存, (略) 置 |
4.噪声: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山东 (略)
2024 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