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南 (略) 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海南 (略) 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二、招标编号:GZJZ-*
三、变更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2.资质要求:1)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变更为:
“第三标段:1)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2.资质要求:(3)第三标段:1)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变更为:
“第三标段:1)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3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变更为:
“3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其余内容不变。
注: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文为准。其他有关问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招标人: (略)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