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方硅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东方硅 (略) 新建*吨/年高纯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结论及技术评估报告,经我局2022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辽宁东方硅 (略) 新建*吨/年高纯石英砂加工项目位于 (略) 南芬区下马塘镇南芬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建筑面积为*.2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棒磨车间、脱水车间、酸洗车间及循环水泵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购置设备167台套,形成年产*吨高纯石英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90.*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8%。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场地设置围挡、物料覆盖、封闭储存及清运、洒水抑尘、路面硬化、车辆冲洗等降尘措施后,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相应标准要求。运营期棒磨车间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酸洗车间酸洗废气经管道送至1台三级吸收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P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应标准要求;3台2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2用1备)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器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3)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P4)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小型饮食业单位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 (略) (略) 设置的临时卫生间排放;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施工拌合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过程中湿式作业废水、水洗废水、三级吸收喷淋塔喷淋废水和锅炉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循环系统(包括1座400m3中和池、1座8768m3浓缩池、1座470m3循环水池,总容积为9638m3,废水处理量为1022.5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1座20m3防渗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1座20m3化粪池后通过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要求的C级标准限制。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控制车速及鸣笛等降噪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暂存在堆存场,部分废料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要求定点排放。运营期除尘灰、泥尾矿、磁尾砂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200m2),定期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应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30m2),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定期送城镇指定垃圾堆放点。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项目严格落实分区防控措施,中和池、浓缩池、循环水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棒磨车间、磨前料仓、成品库、污水管线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酸洗流化床区域、酸循环罐、氢氟酸储罐、酸洗车间、危废暂存间等装置、罐区及设施,均设置0.5m高围堰、排水渠及应急储罐,采取地面硬化、防渗、防漏、防腐等风险防范措施,全厂设置1座576m3应急事故池,防止事故泄漏、消防废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氢氟酸原料(40%)不得在厂区贮存,在转存中应做好污染防护措施,确保化学用品安全使用。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设置安全标志。你单位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并与南芬经济开发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指标。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沈阳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