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全新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PE管材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5000吨PE管材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肇庆新区莲花镇40区(LH-01-A)布基村321 (略) (略) 厂房四建设年产25000吨PE管材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利用一栋空置厂房,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螺杆挤出机、成型生产线、扩口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5000吨PE管材。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废气:混/投料粉尘、熔融挤出废气和破碎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均属于高噪声源。
(4)固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除尘灰、喷淋循环池沉渣、车间地面清扫灰、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等。
本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1)废气措施:项目混/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条1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旋流板喷淋塔+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条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措施: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处理后回用绿化,远期排入莲花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治理等治理措施。
(4)固废措施:项目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贮存、分类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可承受,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参意见表链接:http://**-ncu07HxumevyBnnBXQcw 提取码:xhi9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略) (略) (地址:莲花镇40区),联系人:许生,联系电话:0763-*,联系邮箱:*@*q.com。
(略) 环 (略) (地址: (略) 端州区祥福路),联系人:傅生,联系电话:0758-*,联系邮箱:*@*26.com。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完善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3)给建设单位打电话或发送邮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