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望国土告字[2024]02号)
望国土告字 [2024]02号
经望都县人民政府批准 , 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第02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北侧、鑫望检测线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 40≤ | ||
绿化率 (%): | ≤20 | 建筑限高 (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79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7 | ||
起始价: | 792.*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1.该宗地实施“标准地”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元,亩均税收≥16.*元,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127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2.地上建筑物44.*元,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一同出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 08 月 24 日 至 2024年 09 月 13 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 08 月 24 日 至 2024年 09 月 13 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4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 在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具体要求,详见拍卖须知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望 (略) 26号联 系 人:聂先生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望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