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受建设单位荆 (略) 委托,由武汉中地 (略) 承担“荆州港 (略) 一期综合码头工程1#~4#泊位技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向公众公示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荆州港 (略) 一期综合码头工程1#~4#泊位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李埠镇新垸回族村六组
建设单位:荆 (略)
项目性质:改建
工程概况:
1#~4#泊位增加散货进出口功能;1#增加水泥卸船机、2#增加砂石料装船机,技改后散货年设计吞吐量#t,件杂货吞吐量#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 (略) 络链接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荆州 (略) 一期综合码头工程1#-4#泊位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略) 李埠镇新垸回族村六组
环评单位地址: (略) 东 (略) (略) 99 (略) 4号楼4楼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征求意见稿所述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荆州港 (略) 一期综合码头工程1#~4#泊位技改工程公众意见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 (略)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中地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