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 *** : (略) 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系列) (略) *** (略) 公 (略)
各投标人: (略) 文件 (略) 如下变更: (一).投标人注意事项资质材料由公证人员检验并登记收 (略) 审核第二条中: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1、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1.2、投标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 2.1.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2.1.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2.2、联合体 (略) 方投标人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2、投标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 2.2.3、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 2.2.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2.6、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后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1、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联合体 (略) 方投标人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2.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投标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 2.2.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2.6、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取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1.其余内容不变,遵照原 (略) ;2. (略) 后, (略)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回传至 *** (略) 确认,如若不回复, (略) 内容,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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