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平罗县马山头殡仪馆室外场地硬化及道路硬化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平民发〔2023〕9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马山头殡仪馆室外场地硬化及道路硬化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310-*-11-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马山头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打造整洁、庄严、肃穆的公墓环境,解决交通不畅问题,对平罗县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殡葬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马山头公墓。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马山头殡仪馆室外及道路进行硬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入口道路至殡仪馆门前10m宽砂石道路铺设砂砾石6303.37㎡,铺设厚度10cm;新建混凝土硬化道路2221.6㎡(长353m),其中:7m宽道路长105.7m,6m宽道路长247.3m;新建入口混凝土硬化91.42㎡;面包砖场地硬化3231.16㎡;混凝土硬化道路及砂石道路两侧混凝土道牙安装长1998.3m;新建6m宽铁艺大门1座;土方填挖2564.82m3。
五、建设工期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5.73万元,其中:工程费130.95万元,其他费10.54万元,预备费4.24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