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 (略) 厂区臭气治理施工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3.项目概况:
兴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国县埠头乡围子上,项目处理规模 1000 吨/天,占地面积 118.15 亩,配备2 台 500 吨/天垃圾焚烧炉排炉、2 台 45t/h 中温次高压 6.4Mpa,450℃余热锅炉、1 台 20MW 中温次高压蒸汽轮机等,主厂房楼梯通道及生产车间存在有异味外溢的情况,垃圾池未做二次密封,为有效解决主厂房臭气外溢问题现需对主厂房区域臭气进行全面治理。
4.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公司 | 项目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兴国县华赣环境 有限公司 | 厂区臭气治理施工服务 | 项 | *元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第五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30 日历天。按采购人要求分段施工,累加工期不超过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环保工程或防腐工程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国有 (略) (网址:http://**);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兴国县埠头乡兴 (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国有 (略) (网址:http://**)注册。
2、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模式。二次报价时间为60分钟,6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
3、评审标准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 (略)
地址: (略) 兴国县埠头乡 (略)
联系人:技术 申工 * 商务 徐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