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 年3月 * 日上午9时 * 分,地点更改为: (略) 省公 (略)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石清路9号) * 开标室。
2、若投 (略) 保函形式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对“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 * .1 分包条款”“编列内容”修改为:
允许。
拟分包工程承包人须具备的资质:
建安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发包人具有推荐权和否决权;
(略) 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 (略) (略) 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分包的人及供货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就A、B类设备、材料和工程项目分包的,招标人具有推荐权和否决权。
(略) 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