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 (略) 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振安 (略) 场化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振安 (略) 场化运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
最高限价(元):9,*
采购需求:
振安 (略) 场化运营项目主要内容: (略) 振安区主城区珍珠街道、鸭绿江街道( (略) 、 (略) 面及楼道清扫保洁、除雪、吸污,2.2米以下立面设施保洁以及相关卫生设施清扫保洁;主城区珍珠街道、鸭绿江街道(含村屯)日产60吨(暂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垃圾箱更新养护、村屯人工巡回保洁、及建筑垃圾及工农业生产垃圾协助街道清运至指定地点。
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略) 振安区主城区珍珠街道办事处、鸭绿江街道办事处(振安区与元宝区交界—河鱼大全范围)范围内:
(1) (略) 清扫保洁:城区 (略) 清扫保洁面积为*.75平方米,其中, (略) *.36平方米, (略) *.6平方米, (略) *.27平方米, (略) ( (略) )270.52平方米。
(2)鸭绿江街道办事处村 (略) 及岸坡保洁:按每个村一个保洁员进行人工巡回保洁考虑,人工清扫标准 (略) 标准。
(3) (略) 面清扫保洁:*.06平方米(含空地3001.46平方米)。
(4)道路两侧绿化带区域保洁:清除白色垃圾
(5)立面保洁:2.2米以下所有临街建(构)筑物小广告清理;道路隔离护栏保洁;桥面立面、公交车站牌、站牌、人行道护栏、路街牌、城 (略) 家具保洁。
(6)振安区城区 (略) 路面、人 (略) 面的除运雪工作。
(7)鸭绿江街道办事处村内 (略) 段除雪:对急弯、陡坡、桥梁列为 (略) 段进行清理, (略) 、弯道处抛洒防滑料,预防安全事故。
(8)城内河道岸坡保洁:及时清理大沙河沿线白色垃圾、杂物
(9)无物业小区保洁(含吸污): (略) 区*.75平方米,住宅楼楼道*.80平方米。
(10)垃圾清运:振安区主城区珍珠街道、鸭绿江街道(含村屯)的垃圾站点,其实416个垃圾桶、122个果皮箱、4个车载垃圾箱、13个垃圾池。按*人口日均60吨考虑垃圾收集、倒运和运输至中转站,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程密闭运输。及果皮箱、勾臂箱等垃圾收集环卫公共设施的养护、更新。建筑垃圾及农业生产垃圾免费协助街道清运至指定地点。
(11)公厕养护:8座公厕运营、养护、保洁和吸污。
(12)开荒保洁:实施环卫一体化后进行大规模振安区主城区开荒保洁工作,实现主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无死角,如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
(13)区域内发现乱排乱卸两车(大翻)以下无偿清理,水泥罐车、拉残土车辆、肇事车辆临时突发事件处理及临时土地平整,以及创城、集中突击检查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事项。
(14)配合政府开展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实施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基本合同周期为3年。若运营期每年考核全部合格,如投标人通过下一合同周期资格评审,方可参与下一合同周期的投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国 (略) (http://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已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且不得为“辽宁省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2开标室( (略) 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略) 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振 (略) 1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振 (略) 12-9-7号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丹东分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