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步行街基站场地租赁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青河步行街基站场地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青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租赁位于青河县步行街2号楼维纳斯广告部楼顶,租赁面积9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新采供〔2024]11号)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采购:“(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主要包括:3.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本项目符合直接采购情形。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董龙】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
公示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风华】,【#】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文龙】,【#】
异议接收邮箱:【*@*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略) 青河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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