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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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邯 (略) 新型建材项目 | (略) 邯 (略) | (略) 邯山区北张庄镇邯涉公路西南约511米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租赁邯郸县太行白灰石料厂南侧现有厂房及空地,占地面积10000㎡(15亩),建筑面积3250㎡,建设1条机制砂生产线(主要购置装载机、皮带机、空压机、制砂机、振动筛、粉罐、车辆洗车台等生产设备及配套喷淋、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20万吨、石粉2万吨。 | 1、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上料、皮带落料、制砂、筛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罐上料废气、石粉装车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自带罐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原料库与成品库装卸、存储废气、皮带输送废气以及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来料、装卸、存储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存料区密闭,来料、装卸、储存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输送皮带全密闭,车间密闭,加装微雾抑尘系统。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厂内低速行驶,厂区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物料存储于原料库,原料库设微雾抑尘系统,在物料装卸时,喷雾降尘;物料计量、输送过程密闭;生产车间密闭输送皮带全密闭,车间密闭,加装微雾抑尘系统;厂区配置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2、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洗车用水与职工生活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沉淀池泥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