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迈县区绿地公园工程”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澄迈县乡村 (略) (略) (略) 进行招标的澄迈县区绿地公园工程(项目登记号: cmzw*),于**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有误,现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根据澄迈县中心城区控规,因地制宜,利用原有林地建设两个公 (略) 共用绿地 ,(一)地块一(金山公园)位于公园路北侧,用地面*平方米(369亩),拟建园路3933平方米、草坪广场9275平方米(利用部分原有荒地)、1座木屋小卖部,2座木屋公厕、4座木亭、3个木花架、7处小品等;(二)地块二(城市绿地)位于金山公园和文化北路之间,用地面积87698平方米(135.55亩),拟建园路 1065平方米、1座木屋公厕、2座木亭、2个木花架、2处小品以及3个雕塑等;(三)地块三(龙水公园)位于金马五横路北侧,用地面积*平方米 (403亩),拟建园路2809.5平方米,1个木屋小卖部,2座木屋公厕,和 3座木亭、2澄行审批座木花架、雕塑 5处、龙水节专题雕塑1组及小品8处等;(四)三处绿地公园配套建设座椅、路灯、广场灯、草坪音箱、导向标志和垃圾箱等设施。四、项目总投资1892.75万元 (建安工程费1687.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86万元,预各费55.13万元)。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现变更为“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根据澄迈县中心城区控规,因地制宜,利用原有林地建设两个公 (略) 共用绿地 ,(一)地块一(金山公园)位 于公园路北侧 ,用地面积*平方米(369亩),拟建园路 3933平方米、草坪广场9275平方米(利用部分原有荒地)、1座木屋小卖部,2座木屋公厕、4座木亭、3个木花架、7处小品等;(二)地块二(城市绿地) 位于金山公园和文化北路之间,用地面积 87698平方米(135.55亩),拟建园路1065平方米、1座木屋公厕、2座木亭、2个木花架、2处小品以及3个雕塑等;(三)地块三(龙水公园)位于金马五横路北侧,用地面积*平方米(403亩),拟建园路2809.5平方米,1个木屋小卖部,2座木屋公厕,和3座木亭、2座木花架、雕塑5处、龙水节专题雕塑1组及小品8处等;(四)三处绿地公园配套建设座椅、路灯、广场灯、草坪音箱、导向标志和垃圾箱等设施。
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澄迈县乡村 (略)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东路质量技术监督所九楼
联系人:郭工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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