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 (略) 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七十五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08-*-04-01-*。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北八组北、北十组、北五组、北六组、北一组、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及锦绣街南段( (略) — (略) )。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北八组北、北十组、北五组、北六组、北一组、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及锦绣街南段( (略) — (略) ) (略) 面硬化,总长*m,总计*.5m2。
1.北八组北。巷道长度2085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450㎡,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8695m2,安装C3 (略) 缘石4170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1890m2;井圈抬升加固70个等。
2.北十组。巷道长度2181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715㎡,挖土及外运4540.8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9590.5m2、人行道面包砖1092m2,安装C3 (略) 缘石4362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2348.5m2;井圈抬升加固109个等。
3.北六组。巷道长度1665m,合计8322㎡,拆除圬工及外运350㎡,挖土及外运3175.1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6785m2,安装C3 (略) 缘石3330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1537m2;井圈抬升加固51个等。
4.北五组。巷道长度2126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555㎡,挖土及外运4555.3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8554m2,安装C3 (略) 缘石4252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3779m2;井圈抬升加固80个等。
5.北一组。巷道长度440m,合计2932㎡,拆除圬工及外运175㎡,挖土及外运1101.6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2220m2,安装C3 (略) 缘石880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712m2;井圈抬升加固25个等。
6.南二南三组。巷道长度3532m,合计*.5㎡,拆除圬工及外运8746.5㎡,挖土及外运8015.6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5m2,安装C3 (略) 缘石7064m、 (略) 缘石2858.4m、人行道面包砖2269m2、混凝土防渗加固带42.9m3;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1302m2;井圈抬升加固160个等。
7.锦绣街南段( (略) - (略) )。道路长度645m,路面结构采用 4cmAC-13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 级配砂砾底基层,拆除圬工及外运3676㎡,路床天然砂砾换填1935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3597.5m2,安装花岗岩道牙1290m、 (略) 缘石1161m、混凝土防渗加固带17.4m3等;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660m2;安装防腐木栅栏1161m,施划热熔标线193.5㎡;井圈抬升加固52个等。
8.南四组。巷道长度6636m,合计*.5㎡,拆除圬工及外运1920㎡,挖土及外运*.5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5m2,安装C3 (略) 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8907m2;井圈抬升加固288个等。
9.南五组。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2650㎡,挖土及外运*.1m3,铺设细粒式沥 (略) 面*.5m2,安装C3 (略) 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5m2;井圈抬升加固408个等。
(略) 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透油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级配砂砾底基层; (略) 面结构采用 6cm道砖+3cm砂浆+12cm混凝土+15cm砂砾垫层,道砖采用20cm*20cm道砖。
四、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006.*元,其中工程费用2732.*元,其他费用186.*元,预备费87.*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奖补资金*元,社会帮扶资金306.*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 (略) 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 (略) 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