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19日,中国石 (略) (略) 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克拉苏气田博孜19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克拉苏气田博孜19区块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试采地面工程
项目选址: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
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井场2座(博孜1902井、博孜1905井),配套DN65单井采气支线2.5km;博孜19井扩建计量分离器橇1座、轮井计量阀组1座;新建博孜19井至博孜102-4集气站DN80集气复线4.0km;新建博孜102-4集气站至博孜1集气站DN150集气复线2.1km;新建博孜3试采干线切改阀室1座;新建博孜3试采干线切改阀室至博孜处理厂DN150切改管线1km,与博孜3试采干线东段相连,西段封存;于博孜天然气处理厂新建清管器收球筒1座(利旧);于博孜101清管站新建清管器发球筒1座(利旧);单井 (略) 修缮2.5km;新建木扎提河防洪7.9km;配套电气、通信、自控、防腐等。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 (略)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991-*
邮政编码:*
地址: (略) (略) 215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_*.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4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