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日
(略) 大隐镇芝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9点30分在大隐镇政府2号楼二楼6号会议室对大隐镇芝林村东首集体房屋出租进行公开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大隐镇芝林村东首集体房屋出租交易
三、标的概况:芝林村东首原村委集体房屋(位于双溪口水库上游),共7间上下三层,每间70平米,总面积约28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出租期限5年,年租金底价为(略)元,共(略)元,首年租赁款需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付一次,先付后租,竞买保证金(略)元。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无瑕疵。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严重失信或重大经济犯罪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止
六、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电话: (略)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8日(下午14:00—16:00);地点: 大隐镇芝林村 。
七、竞价登记时间、地点:竞买人须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8:30—11:00)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隐分中心)镇政府2号楼105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登记不得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八、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竞买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4.交易保金缴款单;5.竞买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单。
九、竞价保证金交纳办法:
(一)竞价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9日上午11:00。
(二)竞价保证金由竞买人以转账(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入指定帐户(户名: (略) 大隐镇芝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大隐支行,账号: (略) )。
(三)竞价保证金缴入后,竞价人应向银行索取凭据。竞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在缴款单的“摘要栏”中注明本次所缴保证金的标的名称及相关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缴款人户名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竞买方式:
设有交易底价的可多次报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十一、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 竞价成交的,竞价人应在2024年12月15日下午16时前完成合同签订,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大隐镇芝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大隐支行,账号: (略) )。备注“竞买标的名称”,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其他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标的物交付:签订合同后视为交付。
十三、悔约责任:竞买人成交后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该竞买人不得参加。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1.该房屋实行一次性出租,受让人须将该房屋全部承租后一并使用,不得再行分割转租。
2.该房屋位于双溪口水库上游,承租人不得从事与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或政府禁止的有关产业。
3竞买人没有按时缴纳租金的,视自动放弃该项目租赁权,合同无效,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该竞买人不得参加。
十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大隐镇芝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孙锋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