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24〕97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等环节,按照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的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选候选人在已完成公示 (略) 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差额人选中产生。按差额人选顺序,拟推荐张*、尹*怡、周*路3人, (略) 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选候选人。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7日—11月11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1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