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五眼桥联社交[2023]00320号
受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以下简称“五眼桥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01-19 09:30在荔湾区芳信路17号八楼对(五眼桥联社芳村大道西378号五金城商铺前后空地的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 芳村大道西378号五金城商铺前后空地 。
(二)交易资产类型: 空地 。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 芳村大道西378号五金城商铺前后空地 。
(五)交易资产面积:800平方米,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 空地 。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 闲置 。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况:此资产现状处于闲置状态 。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人: (略) 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土地所有权号: 穗集有(2012)第* 。
3.土地使用人: (略) 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4.土地使用权号: 穗集有(2012)第* 。
5.地 号: *JA00003 。
6.房产所有人: (略) 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7.房产所有权号: 无 。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权人:无。
3.他项权证号:无。
4.抵押期限:无。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 空地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五眼桥联社所有物业(土地)已 (略) 更新改造、五眼桥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 (略) 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的物业(土地、商铺、仓库、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给出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解除。
5.月租金含税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值班费、垃圾费、电梯费。
6.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五眼桥联社费用。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8.承租人不得经营排污行业,如涉及该行业的,必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9.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10.商铺门前公共地方为停车场使用管理,商铺车辆一铺一车收取停车费,商铺租户提供租赁合同和社员一户一车以及社出示相关盖章证明(房屋出租租客不享有优惠车辆),不得下地锁,不设固定车位,一铺或一户多车按月租400元/月收费,外来车辆按400元/月收费。
11.D座及E座的通道、E座南面楼下及园区入门右侧10个车位不纳入停车场收费范围。
12.河边十社交界设立人行道立柱,直至向东牌坊不纳入收费范围。
13.出入口如需安装水电表及网络等,我社可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停车场牌照等。
14.滘口社区内我社与十社公共区域禁止堆放杂物、占用车位等,如有上述情况承租方自行处理,与我社无关。
15.如承租方需要与十社沟通相关商铺分界线管理的问题,我社可协助处理沟通,但收费问题要自行与十社沟通。
16.滘口社区大门口面包店占用人行通道可以作为公共通行道路。
17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1)外来小车免费1小时,超过1小时按5元每小时收费,24小时40元封顶。
(2)本社股民免费进出2小时,超过2小时按3元每小时收费,24小时20元封顶。
(3)商铺一铺一车200元设固定车位,必须固定为自己商铺门前之内。
(4)股民一户一车200元不设固定车位,外来车辆400元不设固定车位,出租房屋属于外来车辆。
(5)本社股民有2台或以上汽车的,第2台车开始属于外来车辆,按400元/月收费。
18.承租方在承租过程中所出现停车纠纷或造成车辆损坏时,与我社无关,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好。
19.报名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本人。截止至交易报名开始日前,如报名人曾发生在租赁五眼桥联社集体资产限期内拖欠本联社租金、租赁合同约定相关费用或未按合同履行相关条款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弃标、拒签合同、拒不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本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的行为),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均不接受报名。
20.承租方中标后要安装4-5个自动起落杆,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必须在中标之日起2个月内要安装好并投入使用,做好停车场范围内的监控系统、路面、铺面门口的修复和整改。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安装的所有自动起落杆及其他设备一切归我社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如承租方损坏要赔偿,保证金到期满后不计利息退还。
21.承租方在报名前一定要到十一社招租办了解情况细节后才能同意报名,未到招租办了解细节的不能参加报名。
22.本标的如有多人报名,竞价阶梯为每次举牌月租金增加800元计算。
23.为日后方便承租方管理,承租方中标后必须招聘我社一位社员参加管理,一切工资费用由双方协商而定。(可以清楚了解是否为我社社员。)
24.本停车场中标后承租方要负责禁止外面的流动摆卖车进入摆卖并要驱赶出去,维护好治安工作。
25.因博雅学校的大巴车每日要接送学生出入,所以学校的大巴车辆免收停车费,并且必须引导停放在学校旁边划定的地方。
26.有两个月的免租期。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 7000元/月;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是,从第四年起递增20%;
4.交易保证金为¥21000 元(大写: *万*仟元),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01-18 16:00)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五眼桥联社。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实际竞得价的3倍,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不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六)租赁期限: 5年 ,自2024-04-01起至2029-03-31止。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1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间:2024年4月1日。
(九)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样本(在报名期内,可向五眼桥联社索取)。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五眼桥联社费用。
2.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3.报名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本人。截止至交易报名开始日前,如报名人曾发生在租赁五眼桥联社集体资产限期内拖欠本联社租金、租赁合同约定相关费用或未按合同履行相关条款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弃标、拒签合同、拒不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本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的行为),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均不接受报名。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01-10 09:00至2024-01-18 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号七楼)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01-18 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的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4-01-19 09:30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号八楼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号七楼)或到交易机构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
联系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电话: 020-*
交易机构名称: 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荔湾区芳信路17号七楼
联系人:谭福灿 联系电话: 020-*
监督机构: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
荔湾区五眼桥联社“三资”交易站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