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3次发布)
编号:海中联社交﹝2024﹞#号
(略) 中南街海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海中联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30在海中大街2号二楼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对海中联 (略) 1号地块12 (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 (略) 1号地块12 。
(二)交易资产类型: 园地 。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 园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永久基本农田的交易及合同签订必须遵守《关于全面落 (略)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租赁经营主体责任的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 (略) 。
(五)交易资产面积:共 1.288亩 。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证载面积: / 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 / 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租赁标的并无产权登记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1 。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 种植 。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 租赁 。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情况:现时交易资产有移动板房及花棚。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 (略) (略) 中南街海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第六生产社) 。
2.土地所有权证号: 穗集有(2012)第#号 。
3.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中南街海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第六生产社) 。
4.土地使用权证号: 穗集有(2012)第#号 。
5.地 号: #JA# 。
6.房产所有权人: (略) (略) 中南街海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第六生产社) 。
7.房产所有权证号: 无 。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 否 。
2.抵押权人: 无 。
3.他项权证号: 无 。
4.抵押期限: 无 。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 租赁 。
(二)交易方式: 现场举牌竞价 。
(三)资产使用范围: 种植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 (略) (略) 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农用地。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 (略) 场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 (略) 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租用的农用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包括耕种、种养、养殖等),不得作其他经营,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硬底化,不得填倒余泥及杂物,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不得占道经营或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将农用地另作他用,如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相关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内,如出现牌照、消防、卫生等有关手续不合格、超越经营范围或不依法经营、被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环保、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止营业、有污染或有损村容村貌、社民投诉意见较大、经劝告无改变等情形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6.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时,承租方逾期不交出承租的土地时,承租方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当月日租金的2倍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费直至交还土地之日止,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使用费外,承租方还须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当月租金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 (略) 置。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承租方在租赁过程中承租方增设及修建、安装的房屋、构筑物、附属设施及门窗等;屋顶的加固或搭建的棚顶;水电的安装;水、电表开户等附属设施;租期满后,全部不作价,不得拆除及损坏,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 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和排水、污水等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8.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因规划需要,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 (略) 管理要求拆除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情况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搬迁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及该土地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 (略) 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征收、征用部门如有补偿: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上房屋(所有不动产)、花棚、附着物设施、青苗补偿费、农作物及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费全部归出租方;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承租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租赁土地之日。
征收、征用部门如无补偿: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补偿。
9.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视为清晰了解本交易标的的交易竞投规定、规则和交易项目情况,接受本标的交易底价及所有交易要求,并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1)只有1家参与竞投的,以不低于底价交易,该报名竞投人为竞得人。如该竞投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投人违反规则,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2)有2家或2家以上参与交易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方式进行交易,以价高者得成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全部不举牌应价或均以底价应价的,以抽签形式确认最终竞得人。若竞投人在交易日不参与抽签,或最终竞得人在交易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均视为违反规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中标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海中联社在中标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之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并将租赁标的交付给中标人。
10.竞价人可参与本次交易中,其所交纳竞价保证金相对应标准的交易标的的竞价竞投,一份竞价保证金只能报名和竞得一宗交易标的。
11.若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转租或分割出租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才能转租或与其分租客户签订分租合同。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保留一份备查。承租方与其转、分租客户产生的安全生产、消防、市场监管、环保、防疫、劳资纠纷、日常管理、纠纷、损失、赔偿、债权债务等全部事项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2.该地块靠环保河支涌边的花棚内预留3米不计租赁面积,日后我社需要使用该土地时承租户要随时搬离。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元/年/亩;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半年一次收取,每半年开始的前5日交付当半年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 无递增。
4.交易保证金: ¥#元(大写:#万#仟#佰##元整),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12-26 16:00前)以 银行转账 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海中联社第六生产社(账户名称: (略) (略) 中南街海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第六生产社;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账号:#575)。
5.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元整),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不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六)租赁期限: 9 年4个月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4 年 4 月 30 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合作期不得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使用年限。)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 出租方 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 出租方 须在7个工作日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时间: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九)资产交付方式: 按现状交付 。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样本。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2月18日10: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海中联社108室(地址: (略) (略) 中南街海中大街2号108室)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 (略) 中南街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三) (略) 中南街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略) 中南街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2月26日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略) 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领取《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领取《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海中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 (略) 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标的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 (略) 中南街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4年12月27日09:30前携带《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 (略) 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地址:海中大街2号二楼)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海中联社(地址:海中大街2号)或到交易机 (略) 中南街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海中联社第六生产社(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略) 中南街海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第六生产社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 020-#
交易机构名称: (略) 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海中大街2号
联系人: 黄健俊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海中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 020-#
注:1.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不得撤回报名资格。
2.本交易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海中联社所有。
(略) 海中联社“三资”交易站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