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 (略) 、江南影视 (略) 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 苏发改收费发〔2024〕921号 (略) 、江南影视 (略) : 你们申报的学分制收费方案收悉。依据省教育厅、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规定,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略) 、江南影视 (略)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未实行学分制的原在册学生的收费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生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交纳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高校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学分制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高校调整课时和学分时,相应的学分制收费标准调整应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分制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学分制管理和收费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1. (略)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学分制收费标准表 2.江南影视 (略)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学分制收费标准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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