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略) 玉溪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一期(芦山片区)项目 | ||
项目业主 | (略) 玉溪河芦山支渠管理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5-* |
招标人 | (略) 玉溪河芦山支渠管理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5-*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祥德明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 |
开标地点 |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 | 开标时间 | * - 09:00:00 |
公示期 | 2022年12月27日 至 2023年01月03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9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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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四川兴雅 (略) | *.00 | *.00 | 94.97 |
第二名 | (略) | *.00 | *.00 | 89.67 |
第三名 | 四川 (略) | *.00 | *.00 | 88.16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兴雅 (略)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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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东 | 建造师证书 | 川*5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郑铃巧 | 职称证 | * | 水利工程管理 | 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略)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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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周万 | 建造师证书 | 川*0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姜小红 | 职称证 | * | 水利水电 | 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 (略)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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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彭方贵 | 建造师证书 | 川 *6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超 | 职称证 | 工-* | 水利水电 | 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兴雅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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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宝兴县“8.22”特大暴雨灾害堤防应急抢险加固项目 | * | * | 宝兴县特大暴雨灾害堤防应急抢险加固 | *.00 | 侯涛 |
四川 (略) | 芦山县龙门、 大川等 8 个乡镇基础设施恢复提升工程项目(防洪堤恢复提升工程、供水站恢复提升工程) | * | * | 皂角湾段堤防修复工程、场镇段堤防修复工程、新建小清水防洪堤工程 | *.00 | 袁银波 |
(略) 农 (略) | (略) “8.11”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堤防灾后恢复建设工程 | * | * | (略) “8. 11”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堤防灾后 恢复建设工 (略) 对岩镇顺渡村,下至大兴 2#景观坝位置, (略) 中心城区,涉及城区青衣江河段长度约为 11650m,整治 损毁堤防 4 段总长 4305m,恢复梯步 8 处。主要整治内容为:釆用钢筋砕框格梁方式恢复建设生态护坡总长度约2979m,梯步恢复建设8 处,砕面板护坡恢复建设 10m,框格梁内进行表土回覆恢复建设总长度约1106m,新建仰斜式马道挡墙堤脚和护坡修整约 190m | *.00 | 姜昆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兴雅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兴雅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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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河道堤防建设事务所 | 安宁河干流米易县水塘段防洪工程 | * | * | 安宁河干流米易县水塘段防洪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67km。新建堤防工程轴线总长度2166.19m,其中右岸1834.01m,起点顺接城南电站下游已建右岸堤防处,终点至水塘村场镇出口近西攀高速处;左岸堤防长332.18m,起点接上游已成堤防,终点至废品回收厂下游约220m处上体,新建2处排涝箱涵、5处涵管、10处下河梯步 | *.00 | 李智维 |
兴文县 (略) | (略) 兴文县“十三五”脱贫攻坚水利扶贫建设项目东风水库引水渠整治工程 | * | * | 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 | *.00 | 闫姣 |
泽州县犁川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 泽州县犁川河上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 | * | * | 治理范围从河源至后沟村段,治理段长度9.0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滩槽整治1.70km,新建主槽防护0.98km,加固原建设规模有主槽防护5.014km,格宾石笼护脚3.7km,新建混凝土路面0.49km等 | *.12 | 高杰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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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略) 泸县九曲河防洪治理工程 | * | * |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 20.4㎞,拟新建堤防 14.7㎞,工程主要由三段新建堤防工程及河道清淤两部分内容组成,新建堤防工程沿九曲河自上游向下游依次为:嘉明镇段:河道上起嘉明镇永嘉桥大桥,下至江豆桥,总长 6.3㎞。清淤河段上起蛮洞子支沟,下至江豆桥,清淤河长 2.9㎞,拟建堤防长5122m。鲜花园至龙滩大桥段:河道上起太和溪口,下至九曲河龙滩大桥,总长2.1㎞。拟建堤防长 2672m;港城大道至彩虹桥段:河道上起港城大道,下至濑溪河水闸处,总长 12㎞。清淤河段上起彩虹桥,下至九曲河与濑溪河汇口处,清淤河长 4.5㎞;拟建堤防长 6910m(堤防上起港城大道,下至彩虹桥) | *.00 | 翁婧孜 |
(略) 贡井区水利站 | (略) 旭水河(贡井段)防洪治理工程 | * | * | 本工程为旭水河系统治理中贡井段部分,含桥头镇白房 段、艾叶至机床厂段和中桥至双河口段 3 个工程河段, 综合治理河道范围内共新建堤防 4.099㎞、新建护岸 1.313㎞、整治护岸 0.4㎞、新建堤顶连通道路 0.83㎞、 增设堤顶栏杆 0.58㎞,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 4 级,主要建筑物按 4 级设计。 | *.00 | 谢涛 |
(略) 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 卧龙特区卧龙镇耿达镇渔子溪防洪治理工程 | * | * | 合同工程建设堤防 4 段,分别是卧龙镇头道桥治理段 (1#)、卧龙镇脚木沟治理段(2#)、耿达镇耿达村治理 段(3#)和耿达镇獐牙杠治理段(4#),综合治理长度 共 5.11㎞,其中新建堤防 749.37m,拆除重建堤防 811.65m,加固堤防 427.06m,河道疏浚 3496m。 | *.00 | 李林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 (略)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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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柯 (略) | *.00元(\) | *.00元(\) | 87.89 |
四川 (略) | *.00元(\) | *.00元(\) | 78.14 |
(略) | *.00元(\) | *.00元(\) | 75.88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028-* | |
行业主管部门: (略) 水利厅 | 联系电话:02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