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宿松县2023年黄大湖出湖口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 |
| (略) 宿松县黄大湖出湖口 | | 49500 |
| 安徽仙田 (略) | | 徐继红 |
| 4831.30 | | 48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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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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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态缓冲区截污控源工程 本项工程建设污水主、支管 3200 米,管材圩 HDPE 双壁波纹管, 管径 DN300;建设连接管 2500 米,管材为 HDPE 双壁波纹管,管径 DN200;建设污水处理装置一套,设计规模为 100m/d,服务人口 1000 人。2、生态缓冲区保护修复工程 本项工程共划定生态良好型湖岸 4.0 千米,划定城镇型湖岸 2.0 公里,划定堤防型湖岸 3.3 公里,划定村落型湖岸 3.3 公里,划定农田型湖岸 4.2 公里,共修复水位变幅区 22.1 万平方米,划定*域缓冲区 34.95 万平方米,港口清退与垃圾清理 3 万平方米,土地平整 3 万平方米,设立半封育区 18 万平方米,构建绿篱隔离带 5 万平方米,构建防浪林 4.95 万平方米,建设下凹式绿地 3.3 公里,建设农田型生态拦截带 2 公里,改造生态水塘 17 万平方米。 3、生态缓冲区长效保护工程 本项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区警示牌 5 座,规格为 240cm×160cm,底板采用 5 mm 铝板;建设生态缓冲区宣传牌 5 座,规格为 280cm×160cm×15cm;印发宣传手册 2782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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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处理,滤网过滤措施后通过收集、统一处理排放至指定地点,不得直接排放农田、耕地、池塘、水沟 河流中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处理,滤网过滤措施后通过收集、统一处理排放至指定地点,不得直接排放农田、耕地、池塘、水沟 河流中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污水采取沉淀处理,滤网过滤措施后通过收集、统一处理排放至指定地点,不得直接排放农田、耕地、池塘、水沟 河流中 有环保措施: 生产污水采取沉淀处理,滤网过滤措施后通过收集、统一处理排放至指定地点,不得直接排放农田、耕地、池塘、水沟 河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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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环保措施: 建设期间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定期将之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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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3)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4)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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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