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公告 (略) * 般有机废弃物及 (略) 置热电联产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 (略) (招标编号:LSHB-GZ- *** ) (略) 在地区: (略) 省 (略) 市 (略) 1. (略) 项目为 (略) * 般有机废弃物及 (略) 置热电联产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 (略) )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2. (略) 范围2.1项目地点: (略) 省 (略) 经济开发区建材工业园区2.2项目规模:项目本 (略) 理固废 * t/d, (略) 理量为 * t/d的焚烧炉排炉,相应配套1台余热锅炉。2.3交货期: * 日开始交货, * 日历日完成交货。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负责DCS全套硬件设备、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详细供货明细表)和安装指导、系统调试等各项服务。详见第 * 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注: (略) 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中文授权书;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 (略) 行为良好。3.3 业绩要求:自 *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个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已完成合同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与复印件 * 致), (略) (略) 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业绩内容页、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完工证明文件。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人名单;(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3)近 * 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或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禁入供应商的,不具备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3.5 其他要求:(1)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2)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