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2024-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名称为 江城县2024-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为 【中邦招】PEJC*-0408 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定义”修改为:
10.6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定义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是指:体现参保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参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招标文件所指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分值构成”修改为:
2.2.1 | 分值构成 | 投标人最后得分计算公式:Z = J + S + P 其中:Z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J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S为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中的“2、授权委托书”的“第一段文字”修改为: |
本人 (姓名) 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江城县2024-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的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
四、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网址:http://**#/homePage)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将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在投标文件合适位置。
招 标 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 (略)
招标代理:云南 (略)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