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中江县双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江县兴隆镇余家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电话:0838-*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号 |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江皓鑫 (略) | 中江县双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中江县兴隆镇舒坝村 | 四川 (略) | 建设内容为:增设坝身增强体心墙;增设大坝下游坝脚防护,新建坝顶公路,新建坝顶防浪墙;新建下游三级马道路面及排水沟;新增大坝右岸坝肩及岸坡帷幕灌浆防渗,防渗帷幕轴线长度370米;新增充(泄)水隧洞进口衬砌,新增充水渠拦污栅,新增节制闸前充水渠取水口并新增取水口到水厂的695米球墨铸铁管;新建取水塔,新建总长305米取水隧洞,新建取放水隧洞出口阀门室;封堵原有取放水隧洞洞身,拆除进口取水塔;完善大坝的监测设施,重建浸润线监测设施,完善水库局部还未修复的损坏和老化混凝土结构等;搭建枢纽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总投资10617.08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88.48万元。 | 一、施工期:1、地表水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置新建的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租住项目区居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排放系统排放处理,禁止直接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洒水、道路清扫、运输车辆加盖、限速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全面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内容进行执行。3、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文明施工,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间点施工,告知附近村民,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噪声可以降到人们可接受范围内,且施工噪声的影响是有限的、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挖出的土石方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集镇环卫统部门一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并有效控制和减少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提高工效,缩短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期时间,避开暴雨期施工;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对因工程建设占用和破坏的耕地、林地等,采取切实有效的生态补偿和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加强运营期管理,加强巡逻进行检查和监督,防止废水、弃渣进入库区;快速恢复项目绿化,保持区域原有的生态功能;项目完建后对施工工区拆除后进行迹地恢复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1、 (略) 水利厅《关 (略) (略) 中江县双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22】824号)。2、 (略) 水利局《关于中江县双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德水函【2022】353号)。3、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江县双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复函》(江自然资规【2022】70号)。 |
2 | 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略) 中江县兴隆镇余家河防洪治理工程 | 中江县兴隆镇、辑庆镇 | 四川 (略) | 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079千米,新建堤防长度2.112千米,河道清淤长度6.079千米,新建穿堤涵管9座,下河梯步13座,拆除阻水石河堰1座,新建固定卷扬式平板闸一座。项目总投资3240.29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48.17万元。 | 一、施工期:1、地表水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在择在枯水进行施工;(2)施工废水、基坑废水、围堰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直接排入水体。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扬尘:采取围挡封闭施工现场,湿法作业;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并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设置简易围挡,加盖防尘帆布;施工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项目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扬尘的产生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的相关要求。3、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文明施工,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间点施工,告知附近村民等措施,噪声可以降到人们可接受范围内,且施工噪声的影响是有限的、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挖出的土石方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集镇环卫统部门一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生态保护措施:(1)*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本项目工程区不涉 (略) 级珍稀保护植物、名木古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此施工期对影响范围内物种分布状况和种群生长影响不大。项目有施工区、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部分野生动物会失去原栖息环境而被迫离开,从而降低占地范围的动物物种多样性,影响较小区域的动物种群数量。且项目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的对附近区域野生动物造成影响的,是施工噪声的驱赶效应。但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也随之结束,噪声对动物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动物又可能返回原来的栖息生境。加之,项目施工时间集中在冬季,不属于动物的繁殖季节,其对动物的影响小。 (2)水生生物保护措施,采取枯水期进行施工导流;临时堆放场堆放的弃土,设篷布遮盖、设置围挡,禁止将临时弃土方倾倒入到河道中;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工施;加强宣传,在工程施工区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建立和完善鱼类资源保护规章制度,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电鱼、炸等各种非法作业,保证鱼类的正常生长,确保鱼类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杜绝影响水生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防止严重水污染等风险的发生及危害的扩散;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和噪声会使得邻近水域的鱼类远离施工区域,施工结束后,区域内的渔业资源会逐步恢复;施工不会对鱼类繁殖产生较大不利影响。(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项目针对各施工区域分别设置了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编织袋土临时挡墙、临时遮盖、种植绿肥作物、种植灌木和撒播草种等水土保持措施。总体来说,本项目造成新曾水土流失量较少,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水土流失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设施管理工程,建设内容为堤防、护岸和水闸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安全;项目的建设可以防御洪涝灾害,还可以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项目建成后可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通过水闸蓄水,改善当地景观。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不利影响为水闸运行对上下游水生生物的阻隔影响。水闸蓄水时严格控制闸门开度,保障下游河道水量不低于正常流量的10%;采取丰水期蓄水,尽量减少下游河段减水时间,严禁出现河段脱水情况。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上下游水生生态调查,并根据生态调查情况,制定并实施合理的鱼类保护计划。为防止水体污染,在后期营运过程中做好防洪堤排洪管道保护工作,合 (略) 政收集及应急设施,防止沿线生活污水随着防护堤地表径流非法排入河道,防止建筑侵占河道,做好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 三、其他部门意见:1、中江县水利局《 (略) 中江县兴隆镇余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江水函【2021】339号)。2、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略) 中江县兴隆镇余家河防洪治理工程用地手续办理情况的说明》。3、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中江县兴隆镇余家河防洪治理工程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批复的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