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收到内蒙古 (略) “新能源材料与绿色纤维循 (略) 荷储项目”规划调整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名称:新能源材料与绿色纤维循 (略) 荷储项目
建设地点:清水河经 (略)
图纸经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现将该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1-(略)
联系地址:清水河县 (略)
意见反馈: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调整有异议,可 (略) 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 (略) 提出申请。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近日,我局收到内蒙古 (略) “新能源材料与绿色纤维循 (略) 荷储项目”规划调整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名称:新能源材料与绿色纤维循 (略) 荷储项目
建设地点:清水河经 (略)
图纸经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现将该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1-(略)
联系地址:清水河县 (略)
意见反馈: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调整有异议,可 (略) 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 (略) 提出申请。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